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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亡)后怎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

2017-04-13 08:00:02 无忧保
      发生工伤(亡)后怎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报人和申报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我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经二路19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62号窗口)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内容:可以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hrss.gov.cn/)链接地址: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个人办事)-工伤-工伤认定,按《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须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所以,提醒单位一定不要超过30日的申报时限,以免发生因超时限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况。2、单位一定要对职工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工伤申请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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