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从4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 工伤


4月1日,记者从临海市社保中心了解到,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及台州市人社局、财税局关于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相关政策精神,我市从4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据测算,调整基准费率将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500万元,惠及全市各类参保企业5000余家,涉及参保职工30余万人。
据了解,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原来的三个缴费档(0.5%、1%、2%)调整为八档(一类至八类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确定),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方缴纳,职工不缴纳。
截至2015年底,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9603.5万元,基金支付能力为18个月。市社保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对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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