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计划三年内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 工伤


四川省计划三年内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6月9日,记者在由四川省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和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召开的 “四川省推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将要求对未提交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各地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同时,2016年,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全面提升按项目参保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目前,我省建筑领域从业人员262.65万人,其中约80%是农民工,而这也是我省工伤保险覆盖面的死角,农民工流动性强、参保率低、工伤认定难、待遇落实难、权益维护难等问题突出。为了解决这一突出情况,我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实施“同舟计划”为重点,努力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率。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黄学宁向记者介绍到,接下来,我省将不仅仅从源头参保入手,比如“建设项目不参保,不给开工证”,以及明确资金来源等等。更为重要的是,针对农民工群体的 “工伤认定难”、“待遇落实难”等问题,明确全责,开展督查。比如:明确有关部门可以参照农民工提供的工资支付证、工作证,甚至是工作服等证据,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受理后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等等,解决好农民工群体的“工伤认定难”问题。
同时,针对建筑业农民工月工资难以计算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以农民工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础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等等,缓解农民工工伤“待遇落实难”问题。
“今后在建筑行业将实现‘个人不缴费、项目全参保、上班要打卡、咨询找社保’的参保全覆盖,保障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黄学宁说。据了解,今年3季度,省级4部门还将联合开展一次建筑工人工伤维权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共同做好建筑业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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