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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工伤理赔流程 - 工伤

2017-04-18 08:00:01 无忧保
      2014工伤理赔流程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 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 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 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 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 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7. 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 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l 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l 员工病历复印件;   l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l 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l 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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