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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伤认定申请时间期限材料及流程

2017-05-24 08:00:01 无忧保
【导语】:工伤事故发生后,一般机构健全一些的单位会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如安全科等)来负责处理。确定申报工伤的,应及时填写各种表格,报劳动局保险科审批。办事说明: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办理条件1、北京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需材料 申请表《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 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医院诊断证明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其他材料工伤证明材料;二寸照片1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特殊材料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须有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上述材料。 2受理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 (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办理地点北京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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