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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中暑也算工伤 可走工伤补偿

2017-05-24 08:00:01 无忧保
【导语】: 根据2012年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知道中暑算工伤的人不多;即使知道,走工伤补偿的人也极少。 太阳发威,气温攀升,近一个月来医院门诊或急诊看中暑的患者随之增多,120和999每周也都会遇到因为中暑昏倒被紧急送往医院的。其中,快递员、送餐员等户外劳动者是中暑的高发人群。   根据2012年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知道中暑算工伤的人不多;即使知道,走工伤补偿的人也极少。   中暑算工伤多数人不知道   2012年6月,由国家安监局、人保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对于“中暑能算工伤”这件事儿,从公司白领、大学老师、媒体从业者到环卫工、快递员,很多人都表示不知道。   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医师、教授郝凤桐表示,与尘肺病和职业中毒等常见职业病相比,劳动者对于职业性中暑属于国家法定职业病的知晓程度较低。很多人认为,中暑是天气炎热所致,因此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在发生职业性中暑后,不知道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算不算工伤口径不一样   中暑算不算工伤,不仅市民拿不准,作为工伤认定的主管部门,不同区县人力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法也是五花八门。   “快递员送货路上中暑了,算不算工伤?”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的一位接线员说:“物理因素所导致的职业病里包括中暑,这个属于工伤里面的。”   然而,海淀区人保局工伤养老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却对这一回答持不同看法:“中暑,这是病么?”这位工作人员反复强调,“我不知道谁答复的,但中暑肯定不是职业病,你自己从网上搜搜,看看什么叫职业病。”   东城区人保局工伤科的工作人员介绍,中暑经过认定后属于工伤。她得知看病费用只有几百元后,特别叮嘱说:“你自己考虑有没有必要报吧。”   丰台区和房山区人保局的说法也有不同。有的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头一句就是:“中暑不是工伤!”但提到职业病的相关条例后,又改口承认。还有工作人员“好心”地劝说:“医院的中暑职业病诊断并不能轻易拿到。”   郝凤桐介绍,2004年4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明确将高温作业过程中的中暑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有职业病的可认定为工伤,因此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应该属于工伤。   他谈到,职业性中暑享受工伤待遇并非始于今日。1957年国家根据当时经济、生产和技术条件,将危害劳动者健康比较严重的十四种疾病列入职业病名单,其中两种属职业性中暑,一种是热射病和热痉挛,另一种是长期在烈日下暴晒而出现的日射病。看来,职业性中暑属于国家法定职业病已经有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了。   认定程序繁琐劳动者弃补偿   劳动者发生职业性中暑后要认定为工伤却非易事。   首先,有的用人单位未必给员工上工伤保险。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业病要认定为工伤,必须经具有诊断、鉴定职业病资质的医疗机构作出职业病结论。中暑作为国家法定职业病,要想认定为工伤,也必须凭职业病鉴定机构开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局提请工伤认定。目前北京能够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机构只有朝阳医院、北医三院等几家。   郝凤桐介绍,一般中暑后,病人会选择就近治疗,比如离友谊医院近就在友谊医院先看病,病愈之后,病人再带着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友谊医院看病的病历复印件等到朝阳医院进行职业病诊断。拿着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再去人力社保部门的工伤科进行工伤认定和报销。   目前,全北京市因为中暑而申请工伤补偿的人很少。朝阳医院平均每年仅有两三位劳动者进行中暑职业病鉴定。   据了解,劳动者中暑后,治疗花费多数几百元就能搞定。为了几百元的报销,劳动者需要跑两家医院和一家人力社保局,还要事先在用人单位拿到劳动合同和其他一些证明材料。高温中暑鉴定为工伤的相关程序繁琐,让许多劳动者放弃了这一待遇。“要跑这么多的地方,几百元的补偿,还不够打车费误工费的。”有市民如是说。   小贴士   中暑在本质上属于可以预防的疾病。郝凤桐表示,在高温作业条件下,如果劳动者出现头晕、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慌、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情况时,有可能处于中暑先兆的状态,此时果断中止高温作业,及时就医,就有可能防止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医生建议,交通疏导、快递员以及夏季进行户外作业等流动作业的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出门备好足量的水或饮料,少量多次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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