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工作
强化预防意识 工作创新务实


工伤预防是“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工伤保险工作中,工伤预防备受关注:2009年,人社部在河南、广东、海南3省的12个城市开展了工伤预防试点工作;2013年4月,人社部发出了《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2013年10月, 人社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确认工伤预防试点城市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市的51个统筹地区开展了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总的来说,全国工伤预防工作在试点城市的带动下,无论是工作模式还是实际效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个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 “三位一体”,相辅相成的工伤保险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时至今日,有些同志对工伤预防的认识仍然不清,认识高度仍然不够,觉得工伤预防就是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是企业的责任。 应该说,工伤预防与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有着共性,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其共性就是要达到的目的一致,都是为了减少生产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以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但两者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是以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环境改善为对象。《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软硬件投入和员工安全培训等。 所以,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主责在企业,政府行使监督检查职责。而工伤预防则是一种政府职责,是由政府职能部门(人社部门) 推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必要投入,工作对象是以劳动者为主。工伤预防是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必要补充。 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既是法律赋予人社工作者的责任,也是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2010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强调了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原则,首次将工伤预防工作摆在了和工伤补偿、工伤康复同等的地位。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分散企业生产事故风险。强化工伤预防,不但能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让工伤保险基金通过用于预防工伤,发挥出更大效用,而且是将工伤保险模式,从当前保障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向“无伤害”的目标努力。 在现阶段,工伤预防主要是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培养人们的遵法守法意识,促使人们形成安全工作的观念和积极预防的行为方式。在将来条件成熟时,再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状况的研究和评估,为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必要的支持。 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工作要勇于创新,既要注重宣传形式的创新,更要注重宣传内容的创新。工伤预防的目的就是要使用人单位和职工了解国家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其遵法守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树立起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和预防优先的预防理念。围绕这一目的,不但要借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街头宣传等传统宣传方式,更要大胆探索利用网络电子媒体、公益短信和微信、微博、QQ、 动漫、情景短剧等新方式,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树立工伤预防的理念。 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工作要力求务实。培训要以高危行业、高危岗位、工伤发生率较高的企业,以及相关人员为重点,要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回头看来检验培训的效果。在开展培训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安监部门行政执法、卫计和住建部门的管理优势,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合力;要通过项目招标,发挥专业机构培训服务的优势;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多部门联合、专业机构提供培训等有新意、见实效的模式。 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必须要依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人社部《进一步做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实行按项目预算管理,以招标采购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确保工伤预防费安全合规使用,让有限的费用产生最大的效用, 发挥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作用。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