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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2017-06-08 08:00:02 无忧保
从5月1日起,安徽省蚌埠市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2800名老工伤人员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老工伤人员是指参加工伤保险前或未参加工伤保险且已关闭破产企业的因工伤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备案手续或进行了工伤认定的伤残人员。对已按照规定一次性支付补偿金等办法终结工伤待遇关系的各类企业工伤人员,不再作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据统计,蚌埠市有老工伤2800人。其中,817人已于2009年底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关闭破产企业2000人中,有725人预留资金,每人预留两万元,其他1275人为企业关闭破产时未预留资金或已预留资金未集中管理的企业老工伤人员。 据悉,蚌埠市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参保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仍然按原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已参保单位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纳入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办理纳入手续;现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保缴费,并同步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管理;将已关闭破产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所需资金,按人均两万元标准筹集;企业关闭破产时已预留资金的,由资金管理部门扣除应支付部分后一次性转入工伤保险基金专户,未预留资金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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