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同舟计划”促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2016年12月5日,广东省珠海市人社局召开协调会,要求全市范围内各建筑施工企业于2016年12月20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逾期不参保的,珠海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2016年1月,珠海市就明确规定,辖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包括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必须百分百参加工伤保险。关于缴费比例,新开工项目按建筑项目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缴费,在建项目按总造价×千分之一×剩余工期占总工期的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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