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09年1季度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4月23日10: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行2009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社会保障政策继续实施。为企业减轻负担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保险费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措施初步见效;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顺利完成,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200元。 二是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基本完善。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和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国有22个省份制定实施了省级统筹方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推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 三是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到一季度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2020万人、32463万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336万人)、12288万人、13703万人、9492万人。1—3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847亿元,同比增长17.9%。由于经济环境和就业因素的影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收入增幅有所下降。四是加强基金监管,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进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年内覆盖10%左右的县(市)。继续开展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定实施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二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抓紧起草相关配套文件,根据方案的要求,我们要继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在全国所有的城市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抓紧研究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办法;逐步提高待遇水平,按照中央文件要求提高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支付比例,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保工作。 四是加强基金征缴和管理。密切跟踪各地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岗位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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