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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四部门联合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2017-06-10 08:00:01 无忧保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联合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参保扩面、工伤认定、经办管理服务、宣传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以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建筑项目参保覆盖率不高、多部门沟通协调工作不通畅、施工人员动态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青海省要求,今年在巩固各项目参保的基础上,全力完成新建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8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任务。同时,优化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流程,最大限度缩短流程、简化手续。以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如没有进行招投标,其缴费基数可按工程总造价的20%确定,缴费费率按1%执行。对于在工地内发生、事实清楚、当事双方无争议的案件实行“快认快结”,一般应当在1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开辟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劳动能力鉴定等待时限和待遇支付时限。  青海省还要求,人社、住建、安监、工会等部门每年要适时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工作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工作进度。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对利用项目参保浑水摸鱼、造假骗保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依法严惩。各地有关部门要把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列入各部门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之中;对拒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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