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1月29日, 北京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新费率将从7月1日起执行。 据北京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市各行业用人单位按工伤风险程度划分为3个类别,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费率。今年7月1日之前,各缴费单位仍按现缴费费率缴费。7月1日之后,工伤保险费率将由原来的3类细化为8类。一类至八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比例执行,最低0.2%,最高1.9%。 北京市在调整及确定各缴费单位的新费率时,将按照费率就低的原则执行。如果调整后的费率低于现在的费率,按照调整后的费率执行;如果高于现在的费率,仍按照现在的费率执行。费率调整后,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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