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干活安心 企业经济负担减轻——长春市 推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我就是工伤保险的受益者,多亏工地给我参加了工伤保险。”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人社局在高新区某工地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农民工王凤志如此说。 今年5月,王凤志来到该工地做力工,工地为他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7月的一天,一块砖头从高处坠落,砸到了王凤志,造成头部受伤。“在治疗的过程中,我没花一分钱,公司还给了我误工费。我们一到工地就有保障,干活也安心。”王凤志说。 根据长春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总造价的0.85‰为基准费率缴费。建设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措施。安全措施未落实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长春吉源建设集团劳务有限公司经理李兵介绍,长春市出台的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新政策,可以进一步减轻建筑企业的经济负担。 “以我们正在施工的一个工程为例。工程总造价1亿元,按照缴费的基准费率,我们应当缴纳工伤保险费8.5万元。工地的工人一旦遭遇事故,工伤保险就会起到很大作用。”李兵说,“如今,工伤认定、报销等流程大大简化,给企业和受伤农民工带来了很多方便。” 长春市规定,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或职工应当在3日内向所在辖区人社部门报告;人社部门应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尽快调查,尽快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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