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工伤保险费率平均下降0.1%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通知,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通知》 规定,全省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由原来的3类调整为8类。8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最低0.2%,最高1.9%。调整费率后,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89%下降至0.79%。 《通知》 明确,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主要取决于各统筹地区基金结余存量,不搞一刀切。当期基金收不抵支或累计结余不足的地区,可在全省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浮。基金收支平衡和结余较大的统筹地区,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确定的基准费率执行,今后可根据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适时调整费率。 新费率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