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保


近日,辽宁省决定,将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参保费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7%—1%,为全部固定职工和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辽宁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及在建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拆除活动的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专业、项目分包和劳务分包),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7%—1%收取工伤保险费,在项目开工前足额缴纳。 今后,辽宁省将健全工伤认定所涉及的劳动关系确认机制和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机制,简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认定程序,落实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对谎报、瞒报工伤事故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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