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因工死亡职工的子女能够供养到几岁?


问:我们是一家外贸公司,今年单位有一位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意外事故死亡,后经区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该死亡职工有一儿子17岁,目前在高中就读。家属要求我们将该死亡职工的儿子列为供养亲属,申请遗属抚恤待遇。由于我们单位不清楚因工死亡子女的供养年龄规定,所以想请你们为我们单位分析一下。 答:根据沪劳保福发(2004)38号规定: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无任何收入,依靠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符合规定情形时,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其中,因工死亡人员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虽年满18周岁但继续在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下)就读的,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