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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是否仍要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年在确定新一年度缴费基数的时候,生育保险是否要算入基数?

2017-06-15 08:00:02 无忧保
根据沪劳保福发(2002)18号规定: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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