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当事人如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规定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况外,必须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逾期不提起诉讼的,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过程中也会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调解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发给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各方当事人应当依照调解书和裁决书中确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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