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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完婚假、产假后是否还能享受当年度的法定带薪年休假?

2017-06-15 08:00:02 无忧保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由于婚假、产假的享受不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形,因此,员工仍然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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