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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潮州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调整

2017-06-16 08:00:02 无忧保
随着社会发展,世界各国已达成了共识,认为劳动者在为企业创造财富、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潮州市工伤缴费费率的调整。据了解,全市2015年度职工(含下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9元,将作为全市企业2016社保年度工伤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各类参保人员按559元的60%至300%之间作缴费工资计缴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仍按《潮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的综合费率的20%征缴。同时,工伤保险待遇也作了相应调整。全市统一按559元作为工伤保险待遇计发依据。工伤保险缴费待遇调整1.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对在2014年6月30日前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自2015年7月1日起其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按14.1﹪的幅度进行调整增加。2.工伤职工护理费的调整对在2014年6月30日前按月领取护理费的工伤职工,自2015年7月1日起其护理费按14.1﹪的幅度进行调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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