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工伤保险认定办事指南


从哈密人社局了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那么,在哈密办理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办理经过哪些流程?哈密地区工伤保险认定申请材料1.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2.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 工伤认定申请表哈密地区工伤保险认定程序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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