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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了解抚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内容

2017-06-22 08:00:02 无忧保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抚州市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推进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建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要求,适时实行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管理。为推进抚州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增强我市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能力,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作出调整完善,主要内容包括:一、确定我市用人单位适用的行业分类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我市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二、确定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其中:一类0.3%,二类0.6%,三类0.9%,四类1.1%,五类1.3%,六类1.5%,七类1.8%,八类2.1%。三、明确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规定按照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筹资原则,各县(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在全市统一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基础上,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确定各个行业或缴费单位的费率档次。四、提出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要求,适时实行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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