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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作病倒死亡是否属工伤?

2017-06-25 08:00:03 无忧保
卢先生咨询:我有一位亲戚在南宁一家工厂上班,在上班的过程中突发疾病,厂家送去医院抢救30个小时后死亡。事发后厂家老板对我们家属提出的索赔要求不予理睬,请问我们该怎么处理?死者的工友说,我亲戚当时是在加班时病倒的,事后厂家老板威胁员工不给作证,所以现在没人敢帮我们作证,请问如何处理?  邓宝统律师解答:1.建议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上班考勤记录、工作牌等材料,证明死者与该厂家存在劳动关系;2.收集死者生前加班的证据材料,如上班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医院抢救记录等材料,证明死者生前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的事实。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因此,建议死者亲属抓紧时间申请工伤认定。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死者亲属自事故发生之日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5.关于厂家老板干扰员工作证,死者家属可向司法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追究其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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