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及办理流程


为贯彻落实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近日,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工伤保险的陪偿标准》。这次制定的标准强制说明了工伤保险做为社会保险的一部份。从而企职工必须依法享有的义务。下面,随便吧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鸡西市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鸡西市工伤保险的办理条件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1、认定为工伤职工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鸡西市工伤保险的办理材料基本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认定决定书》3、《鸡西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鸡西市工伤保险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鸡西市工伤保险的办理地址及时限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和平北大街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光复路附近滴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309省道附近城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309省道鸡西市城子河区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鸡西市国土资源局恒山分局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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