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丈夫因公喝酒胃出血妻子要求定“工伤”

2017-06-29 08:00:02 无忧保
刘先生是某工厂的职工,由于工作关系,领导让其陪客户畅饮。不料酒后刘先生因喝酒导致胃出血被送进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1000多元钱。2月2日,刘先生的妻子到济宁市司法局148服务中心咨询:丈夫是否属于工伤?  小编了解到,刘先生的敬业和在酒桌上的海量为该厂争取了不少订单,颇得领导赏识。2月1日晚,刘先生的厂里又来了一位客户,领导点名让他陪酒,不料,几杯白酒下肚后,刘先生倒下了,随即被送进了医院,后被诊断为:喝酒过度导致胃出血。  刘先生的妻子认为,丈夫是因为工作而住院的,应该属于工伤,单位应承担刘先生花费的1000多元医疗费。  济宁市司法局148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所谓工伤,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司法人员分析,因公陪酒喝伤身体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在工作中,招待应酬的现象是存在的,而且有时还是必要的。那么,招待应酬应当视为职工工作的一部分,招待应酬的时间和地点应当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工作的顺延,这时吃喝成了工作,那么因公陪酒喝出病来,就应视为事故伤害,可算工伤。  司法人士认为,醉酒导致的伤亡算不算工伤,关键要看醉酒的原因是否与公事有关,如果有关,就应当算作工伤,否则就不算工伤。

标签:   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