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相信您在看完上文内容后,能够对有关“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多久”以及“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不幸遭遇了工伤事故后,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怠于为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您就要自己或者是由您的亲属着手为您申请工伤认定了。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首先要注意不要错过了期限限制,然后要准备齐全相应的材料。否则,如果材料不全,您将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意味着您将享受不到法定的工伤待遇。如果您不确定您手上的材料是否足够,您可以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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