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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17-08-01 08:00:03 无忧保
导读:工伤事故是在职职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受伤事故。工伤事故会给受伤职工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也会相应的花销。因此,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职工可依法索赔。具体来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呢?在索赔时,对于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二、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这里主要介绍的是工伤事故中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况,其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上述项目的计算依据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天数

3、交通食宿费:受害人所在单位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①适用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②应先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③所必需的陪护人员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费用亦按此计算4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参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的相应标准)

4、生活护理费:

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②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③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④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并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加以调整,计算期限可参照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⑤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暂无具体规定,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索赔”以及“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有工伤赔偿待遇,单位不得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实践中,作为单位的职工,您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果单位没有对您进行赔偿,您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主张应有的工伤待遇。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任何难题,都可以向劳动纠纷律师咨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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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温馨提示:

受工伤后治疗期间,劳动者并不被解雇,应当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其待遇按照原来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但是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特别严重的,可以适当延长。用工方无故不发放该项赔偿时,劳动者应积极主张。除此之外,交通食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都属于工伤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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