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推动农民工工伤保险查询工作顺利进行
作为维护和保障广大职工权益的重要险种,近年来,工伤保险在工伤预防、职工发生工伤后医疗救治和后期康复等应急保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筑业劳务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是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为深入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64 号),为建筑业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搭建制度和服务平台。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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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方面的职能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了部门协调,确保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做好及时认定和鉴定。各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强化了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的及时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在工伤认定环节,在接到施工单位的事故报告后24 小时内作出反应,快速介入。在劳动能力鉴定环节,推出“合场+ 上门”服务,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必要时可安排与相邻的区合场鉴定,缩短时限,对伤情较重、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组织专家上门鉴定。
三是确保工伤农民工救治不间断、待遇不延误、政策广知晓。通过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对工伤农民工由协议医疗机构凭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总承包单位的承诺书实行应急救治,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通过畅通待遇发放“快速通道”,实行工伤认定与社保卡制卡服务同步,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通过开通宣传培训“专项通道”,发放服务指南、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宣传活动等,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知晓工伤保险参保、经办等业务流程,确保农民工知晓“个人不缴费、项目全参保、干活要打卡、咨询找社保”等工伤维权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