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省下十几万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看起来虽然是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但是实际上却降低了企业用工风险。企业工伤保险可谓是相当重要。为了进一步给大家辨明这个道理,小编就下面的例子给大家详细阐述一下这个观点;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原告孙某为被告某商贸公司处员工,并被安排至某超市工作,2014年4月,孙某在专柜补货时不慎从登高车上摔落,致腰椎3椎体骨折脱位、双侧桡骨远端骨折、腰2及骶骨3椎体故挫伤并先后三次住院治疗。
经鉴定,孙某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事后,孙某提出30余万元的工伤赔偿要求,双方通过劳动仲裁未达成一致,故孙某于2016年12月起诉至庐阳区人民法院。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公司支付孙某各项工伤赔偿28000多元,因某商贸公司在孙某工作期间为其购买了工伤保险,故剩余十几万元赔偿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有趣的是,某商贸公司之所以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是因为在2011年时,某商贸公司因未给几名员工购买“五险”等缘由引起劳动争议纠纷,被这几名员工起诉至庐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其支付了不菲的赔偿。
之后,该公司便吸取教训,为每一位员工购买“五险”,避免引起类似纠纷。时至今日,这份七年前的明智终于换回了成效,避免了巨额的工伤赔偿。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日益加快,劳动者面临的工作伤害、交通事故伤害也日益增多,工伤保险在工作生活中体现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中小微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拒绝为员工购买保险,这样一来,不仅增加了员工的劳动风险,也为企业带来了潜在的用工风险。
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一些企业多以职工违章操作,或违反企业纪律等借口,不按工伤处理,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造成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浪费了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到最后也无法免去高昂的赔偿费用,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所以在此也要提醒各位企业主,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也是对企业的保护;劳动者在参与工作时也应懂得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以免在遇到意外时陷入两难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