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就职的过程中,被员工们试做老生常谈的问题之一便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问题,它涉及到民生和民意的抉择,若处理不好这方面的问题,则很可能引起民事上的纠纷。那么关于其缴费的标准究竟是如何被设定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
保费缴纳
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确实需要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需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批准。
个人缴费
(1)缴费基数与比例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其中,缴费工资,也称为缴费工资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月储存额=本人月缴费工资*8%
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照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的,按照当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综上所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标准是受到法律程序的严格制定和依据时代变化不断更新和改进的,每一位就职员工都拥有相关收入层次养老保险金的缴纳的相关计算方式并受相关法律保护。企业需依照相关规定提供支持和维护,给予每一员工就职的基本保障,职工们也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适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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