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劳动者因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遭受伤害,那么此时是否还能对该职工的伤害情况进行工伤认定呢?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是否影响工伤认定?相信这是很多劳动者都急于了解的问题,下面无忧保小编就来为您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什么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也有明确界定:
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此,以是否违反安全制度作前提,判定是否为工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根据上文的介绍,即使劳动者是因为违法了安全生产规定而遭受了伤害,那么也是不影响对其的工伤认定的,只要不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就应该对该劳动者的伤害情况进行工伤认定。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无忧保网站的在线律师。
:
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做出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