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其中和女性员工尤其相关的就是生育保险,那么缴纳生育保险后生育保险金具体该如何计算呢?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她们恢复劳动能力、选择工作岗位,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两项。生育保险只需由用人单位按照员工基本工资的1%缴纳,员工个人不需缴纳。所以对于怀孕分娩的女性员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生育保险金的申领。生育保险金是生育津贴和医疗补助金之和,具体计算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情如下:
(一)生育结贴
生育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其中产假天数计算如下:
1.顺产: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
2.难产/剖腹产/多胞胎/流产/晚育:难产/剖腹产的,在顺产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即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因而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满2个月但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30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42天;晚育未领独子证的产假增加30天,即为120天;晚育并领取独子证的产假增加45天,即为产假为135天。如果有上述多种情况的产假可累加。
(二)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补助月数(其中顺产补助月数为2个月,难产/剖腹产/多胞胎等补助月数为4个月)
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生育保险及生育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生育保险金的金额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有申领生育保险金的朋友可以向当地专业专业律师或劳动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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