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隶属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业界权威的个体社保自助缴纳平台,为个体用户提供专业的社保和公积金在线缴纳服务,全面开启中国个体社保自由缴时代。
参保人何某,2015年2月5日在单位发生事故,被25吨重的吊转杆刮入地沟,经诊断为:头外伤和腰椎第三椎体爆裂性骨折伴不全截瘫,单位在当月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2015年4月15日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2016年1月10日,何某因伤情加重,在送医院途中死亡,那何某的近亲属能否享受因工死亡待遇呢?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 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本案中的何某是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因此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何某近亲属可以享受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内的所有工亡待遇。
买房,摇号,落户,孩子入学都受社保影响,无忧保作为业界领先的个体社保自助缴纳平台推出全国社保代缴服务,保你社保不断缴。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