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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2018-02-23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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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事项名称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事项

  事项分类

  面向法人和个人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

  2、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80号);

  3、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厦府令第113号);

  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的通知(厦府[1995]综249号)。

  办理条件

  1、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且领取《厦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认定书》;

  2、工伤治疗终结,伤情稳定。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60工作日,特殊病情90工作日

  承诺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30工作日,骨科类工伤15工作日

  申报材料

  1、《厦门市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初次鉴定专用)原件一份,参见附录a;

  2、申请鉴定人的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件1份;

  3、《厦门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认定书》a4复印件1份;

  4、治疗工伤的出院小结、各种检查报告单a4复印件1份(需加盖医院的复印专用章);

  5、伤残部位存在疤痕、畸形;肢体存在缺损、缺失; 工伤部位为烧伤者;须提供伤残部位医疗终结后的正面四寸彩照一张(其中手指末节部分缺损的,应提交正反面四寸彩照各1张)。

  相关表格

  厦门市职工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

  事项收费

  (是否收费)

  收费名称:劳动能力鉴定费

  收费标准:320元

  收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56号

  办理机关

  (实施主体)

  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责任部门

  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处

  受理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25-2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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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伤职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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