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通过中国人社部认证许可,拥有完善的资金监管体系,并采用业界领先的SaaS模式+云计算加密技术,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无忧保关心每个个体对安定美好生活的追求,基于微信端便捷操作,满足个体社保缴纳需要。
新华社郑州7月9日电(梁鹏)9日从河南省人社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综合考虑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河南省决定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河南人社厅要求各地在今年8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发放到位。
据河南省人社厅介绍,这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主要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在调整后,如果有关待遇仍达不到以下标准的,统一调整至以下标准:伤残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11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90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7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900元(孤寡老人为110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7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900元)。
了解到,此次调整所需费用,由现发放资金渠道支付,工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按退休人员安置),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不在此次调整之内。
相关链接甘肃省将上调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北京市2012年7月将上调工伤人员护理费云南提高企业职工工伤伤残待遇两部门: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领导活动人事任免网上直播在线访谈政务要闻执法监管最新文件法律法规央企在线新闻发布应急管理服务信息多渠道沟通,急速反馈,无忧保拥有10年以上社保服务团队,以最专业的知识解决各类问题。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