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近年来,鹤壁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建队伍,重创新,牢牢抓住依法认定鉴定不放松。转理念,促和谐,想方设法为伤病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逐渐走上法制化、正规化轨道。
一、推进认定鉴定队伍建设计划,提升服务能力
随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逐步扩大,工伤认定数量逐年增加,我们抓住全局集中调整配备干部的有利时机,推进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队伍建设计划,增加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同时,积极建议局党组协调县区增加工作人员,目前县区均已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工伤保险工作。组织市县区工伤保险工作人员参加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组织的各类工伤保险政策培训班。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虚心向兄弟地市请教,共同研究探讨认定鉴定疑难案件。分批组织县区工作人员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上挂锻炼,让每位工作人员从开具认定鉴定文书到受理案件、调查勘验、做出认定鉴定结论、复议答复及应诉全过程参与。每年对县区人社局主管局长、工伤保险行政、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对新政策的把握、申请登记、调查核实、依法认定、结论备案以及做好被认定和鉴定职工的思想工作进行座谈,交流经验做法,处理疑难问题,统一思想和政策把握尺度。
二、推进认定鉴定创新计划,确保依法行政
坚持问题导向适时跟进创新,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因用人单位30日内是否提交了申请、是否提交了某项申请材料发生争议的问题,我们及时制作了申请工伤登记表、申请材料明细单,由申请人在初次申报材料时进行登记签字。针对工伤认定文书保存和档案管理脱节的问题,设计制作了送达通知书,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的送达联印在同一页,直接存入工伤认定档案。针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的联系,对部门之间出台的最新政策及会议、培训的最新精神互相通气,统一政策把握尺度,严把工伤认定工作中受理职权、认定程序、认定事实、认定依据四道关口。随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提高,出现编造工伤事实、出具虚假证言现象增多的现象,我们及时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向公安部门学习案件调查的方法和技巧,调查事故事实真相。针对医疗方面的疑难认定鉴定案件以及在工伤认定前确定部位时伤与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我们借助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平台,建立疑难案件专家会审机制,请医疗专家组进行会审。针对一段时间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格式不规范、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存在疑义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格式不规范、医院病历存在问题的现象,我们及时建立了函告制度,函告市公安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通过两年的函告措施,近两年未出现函告现象。针对个别机关事业单位在纳入工伤保险初期,对工伤认定的严肃程度认识不足,出具工伤认定证据材料随意性较大的问题,我们利用一年时间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案件的调查核实力度,制定了《工伤认定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提高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通过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相互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已走向正规。
三、推进认定鉴定简政放权计划,减轻用人单位和伤病职工负担
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主动深入县区及用人单位调研,以调研改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在调研中,一些招商引资进山区的企业反映申请认定鉴定地点远、每年劳动能力鉴定的次数少、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滞后,造成用人单位和伤病职工负担过重的问题,我们结合鹤壁市实际用两年时间分步实施工伤认定工作简政放权计划,先后印发《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伤认定具体事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了工伤事故报告、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工伤认定调查、工伤认定审批、工伤争议案件协调、工伤认定维权六项制度,预防权力集中滋生腐败,大幅提升了工伤认定质量和效率。县区人社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工伤保险工作,把做好工伤保险工作与做好本县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相结合,将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与劳动仲裁管理部门联动,对未参保的受伤职工在受理申请前仲裁调解,减少信访、复议和诉讼,工伤职工非常满意。为防止出现放而不管、县区工作不力现象,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每年多次深入县区现场办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要求县区平时遇到的疑难和重大案件及时提交市人社局,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为解决每年鉴定次数太少的问题,结合我市鉴定医疗机构和医疗专家资源少的实际,与鹤壁市人民医院签订《鹤壁市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委托医院承办鉴定具体事务,鉴定由每年组织一次增加到每年四次,专家体检和专家组评审同时进行,鉴定办提前做好体检、公示、领取结论的计划安排,在职工申请鉴定时将鉴定体检、鉴定结论公示、领取鉴定结论的时间地点及鉴定注意事项一张通知单一次性告知,减少鉴定争议和伤病职工负担。今年,我们又在病退鉴定中选择了四个病种先行尝试,探索病退鉴定专家体检、专家组评审环节同时进行,评审专家也与被鉴定人见面,遇到问题时评审专家与体检专家及时沟通,评审专家不再纠结于一些病情描述含糊的疑难案件怎么定性,增强了鉴定结论的精准性,鉴定专家对我们的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让工伤职工少跑腿,让网络信息多跑路,我们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实际,开发基于互联网的工伤保险管理系统,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能在网上办理的事情争取全部在网上办理,比如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加盖用人单位电子印章与病历等申请资料上传管理系统,工伤认定受理部门预审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材料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等文书加盖工伤认定电子印章在网上送达,用人单位送纸质档案时工伤认定部门核对管理系统资料和纸质资料无误后,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同时,实现工伤认定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经办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目前,《工伤保险管理系统》即将上线运行。
四、推进认定鉴定和谐稳定计划,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过程中,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些被认定为非工伤、鉴定不上伤残等级、鉴定达不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等职工要求照顾的信访案例增多现象,我们借助一起闹访案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和谐稳定计划,顶住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对不符合条例和鉴定标准的,一律不予照顾,同时对每次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逐一到其曾就诊的医院核查病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和信访人的相互宣传引导信访人走司法程序或再次鉴定程序,通过两年时间的实践,我局基本上没有来自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信访事项。在引导职工走上司法程序和再次鉴定程序轨道的同时,我们的认定鉴定观念也随着转变,工伤认定观念以强调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为主转变到维护职工的工伤合法权益为主,从害怕申请人骗取工伤认定转变到帮助职工搜集工伤证据上。为提高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正性,每次鉴定前市劳鉴办提供三省七市名单和本市专家库名单,由局纪检部门确定抽调外聘专家地市和鉴定专家,并对鉴定全过程监督。对因认定鉴定政策笼统,可高可低的,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就高的原则照顾伤病职工。在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我们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主动热情帮助完善资料,比如无法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的,积极帮助查找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协调劳动仲裁部门尽快裁决事实劳动关系等,让工伤职工亲身感受到工伤保险部门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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