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随着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的加大和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我区工伤认定案件数逐年递增,行政诉讼案件也随之增多。笔者就如何做好工伤认定及行政应诉工作,做如下探讨。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共认定工伤218件,不予认定工伤1件,其中认定参保职工179人,认定未参保职工39人,认定工亡8人,共涉及企业118家。全年共计出庭应诉36次,涉及行政案件28起,无一败诉。
我区的工伤事故逐年递增,从职业分布来看,发生事故最多的为机械和建筑行业;从事故伤害分布来看,各种伤害类型中,碰撞伤、物体打击伤、坠落伤、切割伤等具有较高的发生频率。而行政诉讼案件则有以下特点:一是行业分布集中,多集中在机械制造、建筑业,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劳动强度大、人员不稳定、加班常态化、参保率不高;二是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比例高,达到应诉案件的60%,因为企业往往在情理上就不认同这项规定的合理性,从而想通过诉讼拖延时间。
二、主要做法
重制度保障,充分发挥维权职能。制度建设是依法高效组织工伤认定工作的基础保障,是发挥人社部门工伤维权职能的重要举措。我局主要从高位推进、内部联动、全程服务等三个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工伤认定长效机制。
重素能提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伤认定政策性非常强,对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要求较高。为此,我局始终把提升素能作为主要抓手。主要通过落实首问负责制的和汇编工伤案例的方法强化业务能力,运用以案学法的方式,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卷宗中的答辩状、证据链以及判决书等材料,从法院的裁判要旨中梳理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模式。
重工作创新,依法高效组织认定。工伤发生后,职工一方往往急等赔偿进行治疗或后续康复。对此,我局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办案思路,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快捷高效的开展认定工作。通过简易案件快速办、疑难案件会审办、典型案例询求办、认定协调并举办的四种模式,帮助企业和职工化解矛盾
重办案质量,连续多年无一败诉。行政诉讼既是工伤认定当事人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更是检验人社部门认定行为是否公正、认定结论是否准确的法律标尺。我局在行政诉讼方面主要抓好两个积极,近三年来57起行政诉讼案件均无败诉。我局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规定行政首长不仅要出庭应诉,而且要做到出庭、出声、出彩。2016年5月,我局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被亭湖区法院确定为公开示范庭,在盐城师范学院进行了现场庭审,分管领导亲自出庭应诉且参与答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对策及建议
创新工伤预防方式,推行工伤保险补缴机制。根据年初市局提出的创新工伤预防机制的要求,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全区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工伤发生率高的实际,以及全区工伤事故基数大、诉讼案件比较多的现状,加强政策研究,建立工伤预防联动机制,推行工伤保险补缴机制,形成从工伤预防到后续处置的全流程监管服务特色体系。通过落实人社、城建、安监、工会等部门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检查联动、隐患协排,联合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知识培训,为工伤多发、易发行业单位量身定制预防方案和服务。通过补缴社会保险,缓解企业赔偿抵触情绪大、职工获取补偿实际难度大的双重压力。
转变工伤调查手段,推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在工伤认定工作中,我们需要到用人单位调查核实情况,勘查现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实际上,主动配合的单位少之又少,不仅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提供虚假的资料和证据,阻碍工伤调查取证。对此,我局除加强与系统内职能单位的联合执法外,将主动寻求公安、安监、工会等部门的配合,建立案件协查制度,及时与各单位进行数据通报,形成执法合力,破解工伤认定调查难送达难的现状。
加强工伤数据分析,推行点对点社保扩面政策。从2014年开始,我局每年底都对本年度的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工伤单位黑名单,及时向社保稽核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通报,为下一年的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扩面及应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2017年,我局将对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下且发生过工伤事故的单位进行点对点扩面,将这部分未参保或参保率不足的单位都纳入扩面征缴范围,并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并指导工伤发生数超过3人的单位建立工伤预防方案,把生产性事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预防作为工伤预防的关键环节,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对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安全宣传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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