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建立健全工资保障体系 全方位维护农民工权益

2018-06-16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日新月异,大量的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大潮中的主力军,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市场发展疲软、全球经济下行及供给侧改革等方面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正逐年递增、日益严峻,严重影响湖北省保康县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

一、基本情况

保康县人社局始终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放在工作首位,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足额支付、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工资保证金缴存等方面严防死守,力求全县农民工利益得到根本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今年来县人社局成功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堵路、堵桥及围堵县政府部门的突发事件9起,接待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方面的投诉和上访共计441件,为445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9316.55万元。其中:受理并办结农民工投诉举报案件37件,责令补发1329名农民工工资2136.10万元;办结12345市长热线转办单59件,为509名农民工追讨工资787.32万元;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325起,补发2614名农民工工资6393.13万余元。

通过调研发现,保康县人社局在解决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抓清欠。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成立保康县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年农民工防欠清欠工作,做到全县上下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打好防欠清欠工作坚实基础。二是落实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抓清欠。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重拳整治拖欠农民工的违法行为。将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务、农业、电力、经开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把手为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国资、工商、房管、发改、财政、工会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制度。开创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靠前指挥解决问题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管、联治的清欠工作新局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诉求渠道抓清欠。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重大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妥善处置。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定期排查隐患抓清欠。按照跟踪监督、边查边改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工作要求,对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提前介入,逐一制定完善、细化工作预案,找准问题症结,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司法衔接抓清欠。全天候受理、处置农民工欠薪案件,并对欠薪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欠薪行为严重的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简化案件移送程序,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通过分析欠薪问题发现,保康县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国家电力施工建设项目等领域中,具体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拖欠工程款问题造成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工程款拖欠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最主要原因,因欠款导致欠薪案件占近80%。受经济形势下行影响,建设领域资金短缺问题更加严重,资金拨付难以及时组织到位,社会融资更是困难重重,加之工程建设非法转包、层层分包、垫资承建、工程结算纠纷等复杂因素,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民工欠薪在元旦春节前集中爆发,由此引发的投诉举报和群体性讨薪事件不断。2016年7月29日,由于保康工业园内某公司在项目建设期间违法将工程发包给社会自然人进行施工建设,工程完工后拖欠宜城籍老板何某工程款70余万元未付,其中包含20余名农民工工资,包工头何某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最终采取威胁跳楼的方式追讨工程款及工人工人。虽然该事件后经保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妥善处理,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但由工程款未及时拨付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这一现象仍是清欠工作的重点、难点。

欠薪问题由建设领域向其他行业扩展势头明显。由于经济形式持续下行等诸多原因,欠薪的范围逐步向生产加工、农业种植、餐饮商贸服务等行业蔓延。企业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引发多起集体上访事件,形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近几年处理的群体性案件中,有2起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企业法人失联、逃逸导致拖欠职工工资,可以说这类现象在以往是前所未有的。如保康县过渡湾镇某蔬菜种植基地因资金链问题导致该公司从2015年起拖欠当地蔬菜种植的工人工资未付,造成当地工人于2016年3月14日集体上访反映情况。虽经人社、公安及当地政府部门多次协调,但该企业法人王某从2015年底便逃逸失踪,目前已被公安部门网上介入临控跟踪,但欠薪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到位; 2016年11月17日保康工业园内某餐饮养生企业职工到保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该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未付的情况。经查,该企业从成立之初,未在人社部门办理任何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也未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保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通过电话及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方式联系企业法人,但该法人涂某采取不接听、不回复、不搭理的方式拒不配合人社部门调查处理,目前此案正按程序办理之中。

欠薪上访和恶意讨薪致使维稳压力大。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必将会继续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当一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资纠纷后,由于个人认识不足,不愿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们认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程序复杂,时间长、成本高,远不如采取集体上访、非法围堵政府大门等手段取得的效果明显。在处理解决该类案件中发现一些项目负责人或者包工头以讨要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或工程完工后结算出现纠纷,便组织农民工采取过激方式讨薪,加剧了维稳工作压力。如保康县招商引资的某商业街项目,工程承建方拖欠陈某等200余名农民工工资500余万元,陈某等200余名农民工于2016年2月7日围堵熊绎大道,致使道路交通中断三小时,后经人社部门协调,欠薪矛盾直到第二天才得以缓和;再比如后坪镇某风力发电项目在未办理任何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且未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情况下,承建单位违法将工程发包给社会自然人陈某,由于陈某管理不善,导致工人工资大于总工程款,最终无力支付工资致使四川籍彝族十几名农民工因工资拖欠于2016年11月27日晚围堵后坪镇派出所并强行冲击办案区域,造成群体性恶性事件。虽然大部分突发事件最后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但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落实不到位。由于领导认识不足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行之有效的应急机制和得力措施,没有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和人员保障,从而造成辖区内重大隐患项目组织排查不彻底、情况不明、措施不力,最终导致欠薪矛盾经常集中在节前、年底爆发。

三、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后,经济建设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的各类矛盾、问题正暴露出来,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这一涉及社会最底层一类人的根本利益的矛盾正逐步凸现出来。

宏观分析。一是从经济层面上来看。农民工进城的首要目的是期待用自己的辛苦换得稳定的生活, 他们期望能按月发工资,待遇能稍高一些。这些在城市职工看来理所当然的要求,在具有很强流动性和不稳定性的农民工那里, 变得十分困难,用工手续不规范、工资待遇低、随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司空见惯。二是从劳动关系供给层面来看。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疲软、全球经济下行及供给侧改革等方面的影响,劳动力市场供给大于需求的局面是农民工面临的最大就业压力。农民工作为城市就业岗位的竞争者, 其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等方面致使他们常常只能从事最苦、最累、最脏的工作,自身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护。

微观分析。一是建设工程层层转包是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重要原因。目前绝大多数工资拖欠行为是因工程违法转包、分包和层层克扣造成的。一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社会自然人以包代管,对工程项目缺乏有效管理。这种层层转包、分包直接造成了支付环节过多和利润分配次数过多的并存局面,导致农民工成为债务链条中的最终受害者。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也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查处拖欠农民民工工资案件中带来了调查难、取证难、处理难的局面。二是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被拖欠工资的大多数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部分农民工也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抱着临时打工的思想,发生工资纠纷后拿不出拖欠工资的有效证据;有的在几个月甚至长年不发工资的情况下,盲目轻信包工头,既不索要欠条,也不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直到工程完工,包工头卷款逃逸后才知道上当受骗;还有一些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连建筑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包工头的名字都不知道。最后来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都是口头投诉的,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几乎无法证实其与施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而这些现象也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查处案件造成了极大的困难。三是工资支付方式不合法。一直以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襄阳市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将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造工资发放花名册留存二年备查,严禁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包工头。但部分施工企业仍然采用由包工头代领,再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的方式。这种工资支付方式直接导致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措施难以落实。有的包工头领取工资款后,先行支付材料款或提取自身利润,剩余部分才发给农民工;甚至有的工班长拿到工资款后故意克扣,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四是以农民工讨薪的名义要胁工程款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一些包工头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以农民工为人质,组织群体上访堵桥、堵路、围堵政府有关部门,甚至以农民工跳楼相威胁要挟支付工程款,最后往往达到了自己的根本目的,但在社会上却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四、对策和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保康县政府成立防欠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责任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实行路线图管理,把责任固定到人、任务明确到天,确保在时间节点完成防欠清欠工作任务。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开展重点欠薪案件及隐患摸底排查,加强专项督查,及早解决重点案件和隐患。

加大打击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执法合作,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办效能。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因责任人欠薪逃匿无法确认工资数额的,公安机关应提前介入,协助人社部门开展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有效防范欠薪逃匿和转移资产等行为。健全人社、公安、检察等部门情况通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确保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责任追究,强化效能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各地、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治欠农民工工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建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等三清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细化责任分工,严格履职考核,主动迎前做实隐患化解工作。实行领导包案制,限期销号,依据清单抓落实,防止年底拖欠工资问题集中凸显。对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的地区,出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加强引导教育,提高维权认识。为增强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加快他们融入产业大军的进程,政府在制定农民工的培训和就业管理规划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正确引导,有效提高他们的城市工作生活适应能力和法制意识。借助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素质,增强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在社会上营造一个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

完善法制建设,规范建筑市场。各相关部门在加大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招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面主体的市场行为的规范管理,包括对工程发包市场准入与清出、工程款支付、工伤保险缴纳及劳动合同签订等。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予立项、不予审批,更不允许开工建设,对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从而规范建筑市场在法制化轨道内运行。

加快长效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鼓励企业负责人为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从而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杜绝将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农民工权益农民工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