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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农民工工伤权益之我见

2018-06-20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工群体越来越庞大,为了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推动这项工作的平安计划同舟计划专项行动,但农民工因公受到事故伤害而引起的劳动纠纷仍屡见不鲜。一些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从而引发各种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

举案说法。2013甘肃省天水市年麦积区一位叫白的农民工到人社部门反映,他在本区一家装卸搬运公司上班,8月27日下午14:25时左右在本公司当班装卸货物,准备装第二车时,不慎脚踩空从车上摔了下来,导致颅脑重度损伤,单位将其送至当地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共花去医疗费8万元。单位在交了1万元费用后就不管不问,伤者家属多次找单位,单位不理,伤者家属只好先自己垫付医院费用。在此期间,单位又不帮助申请工伤认定,又不在工伤认定表上签字盖章,连人社部门通知单位进行举证,该单位都不予配合,最后按法律程序作出了工伤认定,半年后进行劳动能力及伤残等级鉴定,伤残八级。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一次性支付伤者八级伤残一次性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停薪待遇等相关项目的赔偿费用共计13万余元,单位不但不支付,还申诉到法院,法院又进行开庭审理,维护劳动仲裁的结果,但单位还是不给赔偿费,因而酿成矛盾纠纷,最后只有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才使受伤者获得相应的赔偿款,该劳动纠纷几乎拖了二年的时间。类似这样的工伤案例太多,在这方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困难较大。

农民工工伤赔偿难的原因。一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纠纷后解决的基础和主要依据。当前,我国劳动力就业困难,结构不合理,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文化低、无技术的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不敢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劳动合同,一旦出现工伤问题,用人单位往往不配合处理,互相推诿。二是有的农民工出现工伤不是通过正常程序解决,而是迫于用人单位的各种压力,不敢找相关部门,就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私了,导致其合法权益受损。三是大部分农民工外出时通过熟人介绍才就业的,对用人单位信息一无所知,连谁是老板都不清楚,导致最后受到伤害后,还不知道真正的用人单位,不知道找那些部门,给工伤认定、伤残赔偿带来了重重困难。四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层层转包,用工时不给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农民工劳动保护等多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后,在医疗、伤残方面更不能得到相应的保障。五是农民工工伤后,在医疗期间不及时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和劳动争议仲裁,往往造成超过工伤认定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限,导致农民工得不到应有赔偿。六是有些人承包工程时用一些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上交一定的管理费用,设立临时项目部等工作地点。农民工一旦发生工伤后,这些单位不但不督促承包人解决好问题,反而不配合处理,对人社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还不服,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无故拖延赔偿时间,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得到赔偿。

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通过打工脱贫解困,却由于遭遇工伤事故后,希望变成泡影,不仅生活没有改善,反而因伤致贫,雪上加霜。有的农民工因索赔无望加之伤后生活不能自理,甚至有少部分人因对未来生活失去信心而蒙生过自杀的念头;有的伤者因需亲人护理,上学的孩子不得不因此辍学;有的伤者是家庭的顶梁柱,因为伤后失去劳动能力,家庭没有了生活来源,引发了家庭不和,甚至导致妻离子散。农民工工伤后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许多的农民工工伤后就成了社会的低保对象,生活需要政府的救济,还有的农民工工伤后因上述种种原因没有获得应有的赔偿而不断上访。

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几点建议。一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司法行政机关、人社、工会等部门应向农民工发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手册,并定期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务输出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劳动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督促指导用工双方主动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应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各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签订、防护措施、用工形式、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整改,进行规范,对高危行业必须强制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费。四是住建部门对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作为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对不参见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从源头杜绝侵害农民工权益现象的发生。五是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到农民工工伤援助申请时,应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并把农民工工伤追偿作为援助的工作重点,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

总之,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为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他们受到人身伤害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关爱,同时,人社,住建、安监、公安、司法、法院、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服务跟上,建立援助服务体系和联动机制,快速高效的解决农民工工伤赔偿问题,让农民工流血之后不再流泪,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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