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2014年,陕西省西安市人社局坚持稳中求进、改革统揽、提质增效的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为主题,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出台20项惠民政策和举措,保障民生,服务发展。
推进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8月份,该市人社局出台7项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年底前确保离校登记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一是毕业生实名登记与跟踪服务;二是毕业生就业见习服务;三是毕业生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四是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五是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六是通过政策创新打破就业流动障碍;七是就业宣传与形势研判。据统计,共举办各类招聘会285 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1.68万个。
实行大中专毕业生备案。在该市就业的或该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时,直接在所在区县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省去了以往市区两级跑、来回办手续的麻烦。同时,报到证不再在人才机构存放,毕业生个人留存,方便以后使用。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社保补贴。该市人社局、财政局及中小企业局联合发文,出台两项涉及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政策。一是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二是对毕业两年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三分之二的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两项政策审批均截至2015年年底。
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2014年1月1日,该市执行新的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阎良及各开发区公益性岗位不低于1500元;长安、临潼、户县、周至、高陵、蓝田不低于1400元。
成立白鹿原大学城就业创业促进联盟。12月17日,白鹿原大学城就业创业促进联盟在西安思源学院成立。联盟是由该市人社局会同西安思源学院发起,成员包括白鹿原大学城地区的西安思源学院、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西安航空旅游学院、西安数字技术学院、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西安海棠学院、陕西外贸职工大学等7家民办院校或独立学院。成立联盟,旨在搭建政府、院校、企业三方合作平台,实现在政策宣传、信息共享、人才培养、拓展交流等方面的强强联手、优势互补,促进民办院校大学生就业创业。
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按照全国、全省安排,该市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1.6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2015元提高到2218.11元。
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统一。2014年初,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调至每人每月130元,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经办、缴费和待遇标准四统一。在此基础上,11月出台的《西安市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中,新增了葬补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人员死亡后,经办机构向其直系亲属支付800元丧葬补助费。截至年底,该市61.21万名60岁以上按月领取养老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4月1日起,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水平。主要调整四个方面:一是提高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限额标准,将原有的17个慢性病病种补助最高限额标准整体上调了15%左右,恶性肿瘤、白血病等疾病门诊就医、购药年最高可享受补助5000元;二是降低《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将住院治疗时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原来的10%下调为5%;三是提高住院费用中特检特治和医用耗材及其相关手术的报销比例,报销比例较前提高了近20%;四是将门诊施行白内障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减少白内障患者排队等床位的现象。政策惠及200多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为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在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由人均862.5元/月调整为960.00元/月的基础上,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文件,自11月起,为在今冬取暖季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25元的取暖期失业保险补贴,领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这是我市继利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保险参加职工医保、发放物价补贴之后的又一惠及失业人员的政策。预计惠及8000余名登记失业人员。
提高工伤保险待遇。1月1日起,该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涉及2013年12月3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中伤残津贴最高每人每月增加331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最高增加143元。
组建五险合一的社保中心。7月8日,该市成立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保中心由原医保中心、失业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以及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合并组建而成。至此,结束了各项社会保险分险种运行的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将逐步实现五险合一,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5项社保业务的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统一结算和待遇的统一发放。
阶段性降低三项社保费率。7月1日起,该市阶段性调整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均下调50%。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调整期限为2年,生育保险为1年。据测算,预计每年将减轻8600多户参保单位经济负担10.57亿元,增强企业活力。
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12月,改变过去重治轻防的传统观念,树立防治结合新思路,该市人社局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一是将购买国食健字号和卫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的费用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二是将购买《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的费用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至此,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至四大类。
医保参保人在咸阳、安康医院看病可直接报销。年初,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被纳入我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10月,该市人社局再将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安康市人民医院以及水电三局职工医院等4家医院纳入我市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医疗机构。该市医保省内跨区域结算工作正式启动。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上述医院看病住院,可直接享受西安市医保政策,结算时只需承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生育保险住院费用实现联网实时结算。截至2014年年底,该市人社局已在西安市第四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西安高新医院、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曲江妇产医院、西电集团医院、市莲湖区桃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西安都市医院、西安女子医院、民航西安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实现生育保险住院费用网上实时结算,参保职工住院费用在上述医院出院时可即时结算,不再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其他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也将陆续开通上线。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月1日起,该市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阎良为12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8元/小时;长安、临潼、高陵为1170元/月,非全日制为11.7元/小时;周至、户县执行三类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060元/月,非全日制为10.6元/小时;蓝田县为970元/月,非全日制为9.7元/小时。
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机制。8月1日,西安市出台《西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五项机制实施办法》正式施行,以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常态化管理,这是继2003年启动多部门一厅式办公集中解决工资拖欠、2007年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后,西安市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的又一有力举措。
建立欠薪企业定期曝光制度。2月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市人社局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9户存在恶意欠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这是该市首次向社会公布欠薪企业。12月,市人社局再次向社会公布了13家恶意欠薪企业。
7部门连续第12年一厅式为农民工讨薪。为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让农民工高兴回家过年,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等7部门,从2014年12月29日到2015年2月10日,组成一厅式集中办公,专门受理和处置农民工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该市多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自2003年年底开始,已连续实行了12年。据统计,此前11次一厅式集中办公期间,经一厅式办公直接处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513起,涉及农民工2.13万人,追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9664万元。2003年年底以来,累计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835起,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69亿元,涉及农民工22.08万人。
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明显改善。2月至10月,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窗口单位工作服务水平,该市人社局在全市人社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人事人才服务等12大类窗口单位开展为期9个月的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全面贯彻和优化各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普遍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使各类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有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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