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交接班记录”可佐证工伤

2018-06-24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案情:肖某,女,48岁,系湖北省鹤峰县自来水公司三级站泵工。2014年7月8日凌晨4时左右,肖某在该公司三级站关闭进水闸时,因天黑院坝无灯,被水闸旁的水管拌了一跤,摔倒在地受伤,由于只有自己一人值班,于第二天到该县中心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左腿皮外伤。2014年8月4日,湖北省鹤峰县自来水公司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2014年8月4日依法作出了受理的决定。2014年9月17日,该县人社局认为肖某受到的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款规定,属于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予以认定为工伤。评析: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项之规定肖某受到的伤害属于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虽然无现场目击者证明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但从该公司的管理制度规定表明,一是公司规定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二是公司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三是职工上下班一律实行签到制度,不允许代签。经该县人社局通过走访调查和实地查看也证实该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地点因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事故伤害,应该予以认定为工伤。鉴于此,该县人社部门,有理由认定肖某为工伤。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