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打造优质高效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成功打造市属创业孵化基地 制度衔接率先破冰 被征地农民迈向市民化 医保管理服务实现三化 规范企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 鼓励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优化环境 创新机制 强力推进海外人才引智工作 三套组合拳创新军转安置工作 创新创优调解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打造优质高效的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我市人社部门与多家高校合作搭建了统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资源的共享和信息的统一发布。平台实现的主要功能有: 一、招聘信息的同步发布。建立专门的高校信息服务平台,将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的信息同步到校园网内,可以将送岗位进校园工作常态化。与一般招聘类服务网站相比,优势还在于平台的建立相当于在每一个院校内设置了一个分市场,在校大学生足不出校就可以掌握市场动态,调整认知偏差,改善技能缺陷,尽早与市场就业接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不仅可以查到实时有效的招聘信息,还可以对招聘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掌握企业和岗位的地理分布情况,掌握各类专业毕业生的供需对比情况,掌握市场各类人才岗位平均薪酬及增长情况,以便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高校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专业和课程的设置,促进学校教学与社会需求接轨。 二、人才资源的集中管理。平台设置了高校专业信息、学生资源信息、学生技能培训信息、学生求职意愿信息、学生就业协议签订情况等信息的采集入口,学校定期将这些信息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我局将采集到的数据整理汇总后,建立集中的人才资源数据库,为用人单位和高校的对接合作牵线搭桥。平台人才资源库的建立后,就业管理部门能够动态掌握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并对历届毕业生的就业稳定性、就业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对未来两三年内的大学生就业形势进行预测。职业指导人员能够有针对性的帮助不同院校不同专业的大学新生进行职业规划,能够定期组织安排群体职业指导服务,能够对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主动提供一对一的职业指导服务。平台的建立还有利于牵线校企合作,实现校企联动、产学结合,促进学生熟悉企业环境,尽快实现向员工的转化;有利于通过组织实施青年见习,快速孵化紧缺型技能人才;有利于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人才瓶颈问题。 三、信息查询与分析服务。在信息服务内容上,除了招聘信息的发布服务外,平台还提供了多种就业信息的查询和分析服务。文档类信息的查询。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就业政策问答、定点培训机构信息、青年见习信息、创业实习信息、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创业成功典型案例等。业务数据类信息的查询。为各类院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历届毕业生在我市的就业登记信息、失业登记信息、社保参保信息等信息查询功能,便于高校掌握各专业毕业生的长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等情况,适时调整本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分析报告类信息的查询。提供职业供求状况、市场热点信息、市场各类指数信息、就业形势预测、基于GIS的空间分析等专业化的信息分析服务。 四、构建立体化服务平台。在信息服务功能上,我们注重平台的开放性和安全性,逐步实现服务功能的立体化构建。高校学生在校园网内可以直接访问该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获取的最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为各院校提供开放源代码的多种终端服务软件,WEB查询程序可嵌入自身就业指导网站,供学生自定义查询。截止11月底,我市已与南通大学、南通商贸高等职业学校、南通职业大学、南通广播电视大学、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南通工贸技工学校等六所大中专院校实现联网,并为这些院校提供8.8万条招聘信息,62.4万个就业岗位,以及各类政策法规信息152条,培训创业类信息205条,就业指导政策问答类信息435条,此外系统还采集到各类毕业生信息7500条,向高校反馈各类毕业生就业及参保信息2200条。 成功打造市属创业孵化基地 2011年,我市把创建直属创业孵化基地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秉承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宗旨,以青年大学生为主要扶持对象,以促进创业就业为目标,从理念、政策、硬件、服务等方面着手,致力为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提供经营所需场地以及学习、生活、交流、分享、洽谈合作等交流平台。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成功建立了南通市江海创业园直属创业孵化基地,并于近期开园。目前,江海创业园已入驻29人,入驻率达70%。入驻创业者以35岁以下青年大学生为主。其中高校毕业生21人,在校大学生8人;男性22人、女性7人;南通本地20人,外省市9人;投资额3-50万元不等;按统计将带动就业173人。 一、树立先进的建园理念。园区以吸纳大学毕业生为主体,让大学生在学习中创业,在创业中学习。通过创业知识培训、创业模拟实训、创办企业操作等循序渐进的过程,形成人才、资本的集聚,使其低成本起步、理性化扩张,有针对性的孵化大学毕业生成为企业家。 二、实行宽泛的扶持政策。园区企业入驻可享受各方面政策的集合。入园创业者将享受3年房租全免以及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社保补贴、初始创业补贴、创业成功奖励等政策扶持,良好的政策环境将为创业者创业成功提供支撑保驾护航。 三、建设完备的硬件环境。园区总建筑面积为2007平方米,提供50套1550平方米不同需求的商务型办公用房,其中公共服务9间,园区设置了相关的辅助配套实施,如公共饮水、饭菜加热、网络通讯、休息桌椅、安全门禁、立志海报等,并设立了会议室、洽谈室、活动室,使每一个创业者感受到园区大家庭的温馨与融洽。 四、提供优质的服务提供。园区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有专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并提供政策咨询、补贴申请、项目评估、证照代办、法律、会计、审计、人力资源保障事务等全方位的创业支持与服务。 制度衔接率先破冰 被征地农民迈向市民化 2011年11月28日,我市《南通市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办法》正式出台。《衔接办法》填补了三种人群、三个制度相互衔接的空白,重点明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真正意义上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已经进入和即将进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体系的10万多失地农民全部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揽子解决了时间长达30多年的市区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和失地不失保,失地之后生活质量不下降,将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使他们同等享有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是一项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创新举措,不仅解决了历史上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遗留问题和矛盾,也从根本上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真正能够起到养老保障作用。根据我市新出台的衔接办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按照经折算的缴费年限,补缴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参保当年前推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一次性补缴15年的费用为53590元,待遇标准按年龄确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的,在审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最低583.7元,最高937.8元,并且参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按照征地前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时间, 每2年折算为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最多不超过15年。服兵役年限视同工龄。 二、被征地农民参保经办流程更趋合理。被征地农民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负责实施,通过本人申请、街道核准、区联合审核组审核、保费收缴、办理退休、待遇核定等流程操作,科学合理。被征地农民按折算年限及缴费基数和比例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其基本生活保障统筹账户中列支,个人账户、统筹账户资金不足部分由区、市两级财政共同承担。被征地农民折算缴费年限补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当年到账,但不建立个人账户。折算不足15年的人员,以后正常参保缴费,按我省规定建立个人账户。 三、衔接办法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从我市的发展来看,随着新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将会需要更大量的征地。有大量征地必然有大量的被征地农民产生。在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争取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城市发展的成果,充分享受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成果。 医保管理服务实现三化 近年来,我市医保中心以打造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南通医保文化核心服务品牌为着力点,将社会管理创新拓展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领域,实现了管理机制一体化、网格化、均等化,建立起了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新体系,基金管理和运行质量走在了全国先列。 一、实现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在市区医保信息和服务平台实现管理方式、定点范围、目录标准、网络平台、结算程序、监管考核六统一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全市一体化。在2010年底已实现六县区政策体系基本统一的基础上,2011年市级统筹又取得突破性进展,基金征缴、医疗管理、费用结算、待遇支付、账务统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七个方面实现了全市基本统一,初步具备了市级统筹的条件,待市区信息系统改造完成后,即实现全市信息系统的一体化。截止目前,市区参保职工达到55.03万,参保居民达到43.81万,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和质量处于领先水平,南通市由此成为全省居民医保试点城市。 二、全国率先建立医疗保险服务城乡网格化。目前,市区医保管理借鉴国际标准化管理理念,引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以这一体系为主体管理的标准化标本,建立起了一套网格化的内外部长效管理体系,制定16项内部管理制度、9项财务管理制度、61项业务操作规范;外部管理则按照质量体系要求,将两定机构按不同类别和信用等级分别确定评价内容和指标,并具体分解为27项具体指标,细化成30项重点指标。 三、实现参保人员就医服务均等化。为满足异地就医人员均等化服务需求,市区在2008年7月和10月,开全省先河创新实现了所辖六县区参保职工市内住院、门诊异地刷卡结算。2009年7月,采取技术联网延伸服务窗口,经办事务由参保地委托就医地进行管理的协作新模式,实现沪通两地联网报销,使居住两地的参保职工享受到与参保地一样的同等待遇。为切实减轻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更好地体现医疗保险的公平性、普惠性,市区居民和职工医保分别从去年1月和今年7月普遍开展门诊统筹,进一步弥补制度缺失。目前,参保居民不需另外缴费,只要是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医院刷卡就诊,年度600元以内将会享受到报销50%的门诊统筹待遇。这一标准已经达到省定目标。 规范企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 鼓励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2011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创新工作举措,制定出台《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大力选拔树立一批企业技能领军人才,高端带动全市职工学习钻研技术,为企业及产业发展解决实际技术难题,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一、选拔对象有所侧重。主要选拔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企业中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且技能水平高超、职业道德良好、实践经验丰富、贡献突出,在所在行业、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二、候选人必须素质过硬。规定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推荐候选人应当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重大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掌握关键技术,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江苏省技术能手或南通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南通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国务院或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者,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 三、选拔认定程序规范。首席技师每两年认定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20名,并实施动态管理,一般不进行连任。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委员会,经发布公告、组织推荐、审查筛选、综合评审、公示公布等程序对企业申报的首席技师进行严格的审核认定。 四、既奖职工也奖企业。对当选的企业首席技师,由我局授予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两年内,享受每月1000元企业首席技师津贴。在奖励职工的同时,从政策上扶持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凡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给予当期一次性补助5万元,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五、明确当选者权利义务。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可享受以下待遇:优先推荐申报省333和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优先推荐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评选,优先参与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等评选;优先推荐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在申报科研项目、新技术推广、开发应用、技术革新时,有关部门和所在企业可优先给予经费和其他方面的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市里组织的国际技术交流推广、国情省情考察学习以及优秀技能人才健康体检等活动;优先推荐参加其他优秀人才奖项的评选。同时,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必须做好所在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工作,传授技艺特长及绝技绝活;发挥专业技能优势,帮助解决企业的生产操作难题;参与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和技能演示活动;配合做好技能人才宣传工作。 六、社会反响较好。该办法出台后,《新华日报》、《中国日报》、《江海晚报》等多家媒体进行报道,有评论员发表《首席技师多多益善》的评论,对此举予以高度评价。各地高度重视,特别是很多企业将选拔首席技师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技术工人开辟成才通道、鼓励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加以落实。 优化环境 创新机制 强力推进海外人才引智工作 2011年,我市积极策应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江苏沿海开发和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这一大局,创新工作机制,创优服务载体,提升服务水平,强力推进海外引智引才工作。全市引智项目执行数居全省前列,全年共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外国专家数572人,同比大幅攀升。 一、优化政策环境,确保海外引才引智工作科学规范。制定出台了《市级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和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设立引智专项经费,科学规范了市级引智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标准与范围、项目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等操作程序,确保了引智项目计划立项和决算工作的公平公正。全年共申报引智项目132项,83项列入各级引智计划,其中国家、省重点项目5项,重点项目数居全省首位,创历年新高。沿海风电场项目连续第6年列入国家重点引智项目计划,我市首个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重点引智项目落户中天科技,启东肝防所引智项目成为我市首个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3月,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孙照华率队来我市视察引智工作,孙局长对我市近年来的引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培植平台载体,增强海外人才集聚优势。新建南通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并指导其申报省级创业园。承办江海英才创业周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活动,来自14个国家和地区的206名海外高层次人才与相关园区、企业达成合作意向80多项,融资意向近5亿元。其中,清华大学物联网应用研究中心、Genomic Future公司和抗艾滋病小分子药物研发及产业化、新型涂塑复合管及分子免疫诊断试剂的研发和产业化等一批代表性项目的合作签约,对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培育,推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次承办了赴美加招聘活动。赴美国硅谷地区、洛杉矶、波士顿和加拿大多伦多等城市,向海外全面推介我市发展环境与江海英才计划,先后在美国硅谷所在地圣克拉拉、洛杉矶、波士顿和加拿大多伦多举办了4场投资环境与江海英才计划专题推介会,吸引近4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留学生代表等参加,70多名留学生现场报名参加江海英才创业周,30多名海外人才与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园等单位表达了初步合作意向。市委书记丁大卫亲率团参加了旧金山和洛杉矶的活动。活动达成留学人员项目合作意向40多项,高清晰热敏成像技术研发等3个留学人员项目正式确定年内落户南通。 三、深化服务机制,营造创新创业优质生态环境。加大海外才智激励力度,成功为美国专家汤玛斯.肯瑟勒申报国家友谊奖,是全省两名获奖专家之一,也是我市首位国家友谊奖获得者。肯瑟勒教授应邀赴京受奖,参加国庆招待会。国家领导温家宝总理和市领导韩立明部长分别会见了该专家。德国专家EKKES荣获江苏省友谊奖。将服务前移,主动上门摸清企业需求,发布信息,为海外人才与企业牵线搭桥,48个人才项目与企事业单位成功对接。协商市公安局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高效率为中远船务、明德重工、道达重工等单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外国专家证。共为外国专家办理来华工作许可42项和外国专家证146张。开展聘专资格申请初审工作,新增5家单位获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大力宣传推广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积极主动为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人才申领居住证,落实各项优惠待遇。协商工商、海关、教育等部门,快速解决海外人才来通创新创业和工作、生活中碰到的实际问题。 三套组合拳创新军转安置工作 我市军转办创新军转安置工作寓创新社会管理中,打出安置前介入、安置中监督、安置后共勉三套组合拳,既提高了广大军转干部的满意度,又确保了安置工作优质快速。 一、安置前介入,实行三同把三关。为排除外界对军转安置工作的干预和干扰,军转安置部门按统一部署,按部就班开展年度安置的前期工作。同学文件把好政策关。军转干部与安置工作小组成员一起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军转安置文件精神,从宏观上了解全局安置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方针政策;一起学习理解《南通市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正团非相应安置和副团以下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暂行安置办法,从微观上把握区域军转安置的重点去向及相关要求。同审档案把好接收关。南通市军转办在征得省军转安置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带领军转干部去档案交接现场观摩,并指定业务专长强的同志详细介绍交接过程、审档要领和把握移交接收的几大原则,为军转干部揭开了神秘的接档面纱。同编计划把好分配关。编制安置计划是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市军转办请军转干部到编制部门,一起了解编制总体情况,掌握条块、重要岗位、特殊人才需求信息和机关、事业超缺现状,共商进编原则,共定进编计划,共把进编关口。 二、安置中监督,实行三监亮公正。安置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社会高度关注,军转干部则对公正、公平、公开的期盼格外强烈,市军转办实施三监安置工程:监督公平考试,畅通安置渠道。对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实行考试,取一定比例分流进事业单位工作。市军转办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命题阅卷;特聘军转监督员考试现场亲拆试卷袋,考试时参与巡场,试后共同公布考试成绩。让当事者服气服从,关心者心悦诚服。监督公正积分,透明安置排序。对正团职非相应安置和副团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一律实行量化考核积分选岗的办法予以安置。同时,赋予特聘军转干部四种监督特权:一是对量化积分存有疑问或有争执的有权质询;二是在公布结果前有权查看军转干部的量化成绩;三是可自愿参加纪检监察及相关同志组成的考核小组;四是有权审阅当年军转干部档案。 四、安置后共勉,实行三门解心结。上门解惑,助战友轻装上阵再绘新蓝图。安置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大都怀有困惑疑惑,憋屈委屈情绪,拉直军转干部心中的失落问号,从某种意义上讲,战友间话工作,聊想法,明事理,解疙瘩是其它组织和同志无可替代的。2010年,分配到市铁路办工作的军转干部高彬感慨地说:战友们语重心长,帮我打消了泄气的念头,走出了委屈的误区。登门体会,告同仁感激组织再作新贡献。军转干部分别走访了具有代表性的用人单位,直接见证地方编制职数、工作职能、人员构成等诸多难处,身同感受接收单位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的思想境界。专门谏言,齐努力携手并进再上新台阶。军转干部参与地方安置工作,谏言建议的针对性、实效性很强,他们站在同心协力开创军转安置工作新局面的政治高度,及时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信息反馈:如参与的广泛性和层次性要科学合理;不能搞临时参与、环节参与和形式参与,参与要成常态化;要将光大部队优良传统,建设家乡再立新功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培训教学计划,市军转办积极采纳了军转干部的意见。 创新创优调解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以来,职工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快速增长态势。针对这种形势,我市创新创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建立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机制,从强化服务理念、进行柔性调解入手,以以调为先,以调为主,调裁结合为原则,着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公正、及时处理好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 一、调解关口前移,变案内仲裁为案外调解。加大立案前的调解力度,努力将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采取对一些争议事项简单明了、诉求标的数额小的案件暂不立案,办案人员主动邀请职工和用人单位,采取面对面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沟通调解,向他们宣传劳动人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缓解双方的紧张关系,化解对立情绪,争取相互理解和谅解,力求在案前15日内就将争议化解。市本级仲裁院今年通过案前15日内调解解决的案件数占受理案件总数的近一半,极大地降低了维权成本和行政、司法资源,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办案理念转变,变开庭审理为庭外服务。对于某些仍延用过去家长式管理模式、劳动用工管理很不规范、劳动争议案件频发的企业,仲裁机构在案前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主动出击,主动进企业,送服务上门,反复为企业老板讲解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劳动者仲裁请求的合法性,提出规范用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这种庭外服务的工作方法不仅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劳动纠纷,还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减少甚至杜绝纠纷的再次发生。 三、工作环节延伸,变当庭裁决为庭后调解。一些经过案外调解、庭前调解均不成功的争议案件,大多是违法违规的一方还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甚至对法律法规不能正确理解。对此,仲裁部门及时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辩论、陈述,使双方对争议事实认识清楚,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对庭审后仍固执己见的单位,庭审后不是马上作出裁决,而是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提出规范劳动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指导用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力促庭后能调解成功。 四、稳控重点突出,变等案上门为下访化解。近年来,我市因改制、关闭、合并等发生重大经营变化的企业经常发生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职工集体上访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仲裁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和接待来访人员时,要注意发现集体争议的苗头,力争在第一时间掌握到一些单位重大集体争议的动态。对来访登记记录中显示同一用人单位有5人以上咨询的,便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详细了解情况,并依法给出建议和意见,尽可能早发现,早处理,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加大考核力度,变案结人走为案结事了。在实践中,我市仲裁机构注重调解解决争议这一行之有效的方法,在以往注重结案数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了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在全省率先将调解率纳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年终考核目标,把调解率作为衡量仲裁员处理争议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尺码,促进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始终把调解贯穿在案件处理全过程,使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大案前、庭前及庭审后的调解力度,确保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质量和效率。为丰富调解方式,注重调解艺术,强化调解效果,建立了庭审观摩会和仲裁案件调解工作交流会制度,通过相互交流,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仲裁员的调解水平。 〔2011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亮点工作选登〕 创新公共服务方式 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加强公务员诚信道德体系建设的创新实践 我市出台激励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养老保险全面覆盖新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率先并轨 创新公共服务方式 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 我市始终把增进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幸福感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在建立农民工工作基本框架、用制度解决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的一系列难点问题的基础上,在全市建立了16家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农民工公共服务,加快了农民工的社会融入。2011年5月,第6期《江苏省农民工工作简报》专题介绍了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实施农民工公共服务一卡通制度,省农民工办称此举首开全省农民工持卡享受同城公共服务的先河。7月22日,《中国劳动保障报》开辟农民工专版,以小卡片融入大服务南通市新城桥街道农民工持卡享受公共服务为题,整版报道了南通推行农民工持卡享受公共服务的情况。10月20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简报》专题印发我市创新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方式的做法。 一、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实现同城化。我市将创新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让农民工真正成为新市民的首要任务,打好全民创业、扩大就业、托底就业、稳岗就业四大战役,帮助农民工实现体面就业。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现了免费为城乡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信息查询、素质测评、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城乡劳动者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参与公平竞争,基本实现了城乡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就业服务日趋完善。市政府将开展充分就业村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先后出台了10多个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其中《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工作意见》,使得农民工和城镇失业人员一样,享受了平等的就业优惠政策,并且健全了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绿色通道,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农民工工伤救助机制。目前,工伤保险已实行市级统筹,市区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基本上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享受了市民待遇。困难农民工得到救助。2011年,向86户特困农民工家庭发放了每户800元的慰问金。建立了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金,有71名外来困难农民工的子女得到了资助。 二、农民工居住房建设实现质的突破。市农民工办牵头拟定了关于将市区优秀农民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较长的外来农民工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意见,市政府予以转发。《意见》将优秀农民工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10年以上的外来农民人纳入市区经济适用房保障的范围,特别是将农民工中的高级工和高级技师纳入优秀农民工的范围,旨在引导农民工争先创优的同时,鼓励农民工学技能,成为推进产业转型的技术能手。对农民工享受城镇经济适用房作出制度安排,每年按照全市经济适用房总量15%的比例配备给农民工,真正让农民工申领经济适用房吃上了定心丸。我市的创新之举被国务院农民工联席会议称为开创了农民工享受城市住房保障的先河目前,首批19位农民工已享受此项政策,第二批正在办理之中。 三、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得到保障。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了四全:全部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全面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困难家庭子女全部享受一免一补、全部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待遇。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参加本地中考、按同等待遇接受当地高中阶段教育。 四、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疾病监测、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得到加强。实现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常住居民子女获得计划免疫接种的权利均等。还加强农民工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现场咨询、现场答疑。在农民工相对聚居的场所,建立民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阵地。 五、农民工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推动开展春暖行动,健全了农民工劳动争议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办结的绿色通道,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补办整改率达100%。司法援助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成为全国典型。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得到落实。 六、农民工党团管理得到加强,精神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市建立了基层流动党团组织。全国群众文化知名品牌濠滨夏夜为农民工开辟专场,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建立职工书屋,全市共建有职工书屋443个,还成立了为农民工送电影放映队。 七、关爱农民工行动方兴未艾。我市约有70万农民工在城镇工作生活。市文明办、人社局等8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依法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农民工身心健康、关爱农民工子女、提升农民工文明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农民工志愿行动,20万江海志愿者参与其中。目前,关爱农民工志愿行动已经成为南通市全城行动。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我市出台全省首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办法 如何在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的相互交织中处理好社会矛盾纠纷,为战略机遇期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一个时代课题。我市顺应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潮流,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策略的安排上进行制度创新,制定出台全省首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办法《南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暂行办法》。 《办法》由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对劳动人事争议适用的范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的确认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建设的一系列细节进行了规范;在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在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依法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机制。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2010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较2007年增加了3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数是2007年的5倍。2011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仍旧高位运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现有劳动争议制度、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较为分散杂乱,既有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又有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这些组织之间各自为阵,机构设置、程序设置上都不尽科学。《办法》进一步整合现有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资源,统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称,规范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职能及权限,明确管辖和分工,促进劳动与人事争议两项调解工作真正做到了融汇贯通。 二是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和形式上进行创新和突破。《办法》构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体系包括市、区、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五个自上而下的层级。长期以来,我市乡镇一级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不明确、机构不完善,与此同时,一些小的矛盾、争议,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往往容易激化。为此,《办法》突破了过去完全以行政区划、以条和块来划分的传统调解组织模式,明确规定了在乡镇、街道或者社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站、已建行业工会和行业协会的行业组织、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均要设立相应的调解组织,分别负责该辖区、该行业、该区域内的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实现了充分发挥调解在多元化争议处理机制中,处于第一道防线的基础性地位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议确认制度。《办法》强化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相互衔接。指导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加强协调配合,推行调解建议书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就近解决劳动人事争议。过去,企业、乡镇调解组织自主解决争议的作用薄弱,调解协议效力不高,一些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由于当事人反悔,又无法履行到位,导致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家门口的预期目标不能实现。为此,《办法》明确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确认制。经企事业单位、或者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其效力。对效力确认案件优先处理,自立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审结。这一措施,既使调解协议具有了法定效力,实现了调裁工作的有效衔接,为调解组织的权威和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保证,又有效简化了职工维权程序,降低了维权成本。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不断探索和构建的由人社部门为主导的、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人事争议专业调解机制框架已初步形成。 加强公务员诚信道德体系建设的创新实践 我市结合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的要求,出台了《南通市公务员诚信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对公务员进行规范和约束,把公务员管理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1年,在认真总结《南通市公务员诚信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对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方面的要求,在省内率先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在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方面明确了16种倡导行为和40种禁止行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也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做法,并派员来通作专题调研。 一、我市制定出台公务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动因 贯彻部省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德放在首要位置。我市作为全省干部人事改革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市,决定以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为突破口,探索推出了《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南通市市管领导干部道德测评办法》等多个德的考核办法,并在市、县、乡党委换届中试点运用,从制度层面落实了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为全面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为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提供组织保障。南通市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提出了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阔步前进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干部队伍是关键。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引导广大公务员转变作风、提升素质的重要方面,能够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建设,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南通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接到揭发反映类信访举报132件,其中涉及干部个人品德方面的信访举报41件,约占揭发反映类信访总量的三分之一。行为规范的出台,对于加强广大公务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广大公务员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优良的作风带政风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市加强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的工作亮点 突出导向性,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结合现行的公务员考核制度,我市出台的公务员行为规范,更多突出了德,侧重于要求公务员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既做好公家人,更做好社会人,成为恪守道德规范、讲求诚实守信的表率,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尽职尽力。 突出自律性,提升了道德理念水准。行为规范既尊重公务员个体的基本利益诉求,同时也强调公务员的正义精神、整体意识,如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列举出了倡导行为,同时也对私人思想道德诚信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使公务员思想道德和诚信行为评价更加科学合理。 突出可操作性,细化了考核目标要求。行为规范共六章27条,对公务员应具备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都作了较为清晰的界定,明确了哪些是倡导行为,哪些是禁令行为,提高了思想道德评价的客观性和现实可操作性。其中第五章,专门就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了17条不得有行为及相应的考核扣分标准。 突出社会性,健全了监管工作机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专门制定了《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由所在单位建立公务员遵守行为规范情况台账,聘请市级机关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社会监督员,发挥检察院、法院、纪检等执法和公共管理部门及社区、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公布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的举报电话和网络监督邮箱等。《规范》出台以来,共接到举报30余件次,办结率100%,查实处理3人,其中1人被降职。 三、我市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是增强了对公务员德的管理效果。通过行为规范的深入实施,有利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全方位了解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更好地判断一名公务员是否具有从事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和道德品质,从而为全面客观地考核评价公务员、选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是强化了对公务员八小时之外的管理。随着行为规范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群众发现对公务员的监督有了抓手,使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了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也使越来越多的公务员对行为规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执行起来更加自觉。 三是提升了公务员队伍勤廉奉献的形象。行为规范对公务员道德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他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带头讲诚信、树形象,作表率;激发出他们不甘人后、敢于争先、努力提高素质的强烈愿望,自觉把干事创业、服务群众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努力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我市出台激励措施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 今年下半年,我市人社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市区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突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地位,按照加快培养、重在使用、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旨在建设一支适应企业快速发展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需要、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当前,我市正面临调结构促转型、抓创新促升级的战略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高高技能人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该《意见》要求市区所有企业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创造有利于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才,岗位创新,学有所长的环境,让技术精、业务强、善管理的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能传授、技艺传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该《意见》在原有基础上,结合企业规模大小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等级层次等方面的实际,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奖励条款,增删了部分内容,增强了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主要有两大特点: 第一,降低奖励门槛、扩大企业受益面。一是凡年度内对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行岗位提升培训、组织职工出国培训的企业,人数在1000人以下,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2000人以上的,该年度经培训考核鉴定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分别达到企业人数30%、20%、10%的,奖励该企业当年缴纳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市级统筹部分。与原文件相比,《意见》对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分类,同时降低培训考核获证比例,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二是对企业年度培训考核新增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按每人2000元、3000元、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此项奖励待遇较原文件规定有大幅提高,且高于省级奖励水平。 第二,注重多渠道、多形式调动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动性。一是市区企业凡获得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二是设立校企合作专项奖励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校企合作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和职业院校。三是奖励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期限为2年。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给予当期一次性补助5万元。四是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经高技能人才工作办公室认定后一次性补助10万元。五是鼓励举办各类技能大赛。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励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凡选送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大赛,获得省级一类大赛前2名,或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的企业,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励10万元。六是实施高技能人才项目资助制度。对入选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高技能人才按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资助。七是提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要求企业在制定薪酬结构时,充分考虑技能劳动者的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等因素,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薪酬制度。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应分别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在聘技师、高级技师参加境内外培训、休假、疗养等,应与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申报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奖励的企业的技能劳动者,其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我市当年公布的专业技能人才工资最低标准。八是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地位。要求企业给予高技能人才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选过程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高技能人才。 《意见》强调适应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着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十二五期间,力争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高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根据南通市区的产业现状和区域发展优势,在船舶制造、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建筑、化工医药、电工电子等行业中分别建立至少1家,总数不少于10家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养老保险全面覆盖新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率先并轨 2011年10月9日,我市出台《南通市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并于12月1日全面施行。办法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权利与业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分级负责的制度模式。办法沿用了新农保的政策框架,与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完全衔接,并在多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城乡统筹。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全日制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享受离退休、退职待遇,不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涵盖的人数较少,办法将新农保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原新农保参保人员和待遇享受人员转入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继续参保和享受待遇,原享受市区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人员转为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而形成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保障体系,避免了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进一步完善了市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升了城乡社会保障水平,从制度上真正实现了人人享有老有所养的社会养老保障目标。 二是提高标准。将居民缴费、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进行了提高。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将缴费标准确定为年缴100元、500元、9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六个档次,政府每年分别补贴100元、350元、600元、800元、900元和1000元。对低保和重度残疾等困难对象参保实行重点帮扶,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80%。基础养老金农村居民由原来的每月60元提高到每月80元;具有城镇居民户籍不满15年的由每月60元提高到每月100元,满15年的由每月100元提高到150元。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以及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三是鼓励多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在多缴多补的基础上,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从第16年起,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2%。同时对复员退伍军人、退役运动员、插队知青等符合国家规定视同工龄的年限,在参保时视同缴费年限。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国家、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出拟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是可以转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优先、不重复享受待遇的原则衔接。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区户口迁移时,应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随同转移,无法转移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按折算或补差的办法,折算成缴费年限,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重复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享受保险待遇的,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重复期间缴费的政府补贴部分不予转入。 五是规范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以区为单位,实行预决算制度。区建立健全城乡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建账和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挪用、平调或违规投资运营。经办机构按统一的制度模式、缴补标准、保障待遇等进行精细管理和服务,力求做到宣传不留盲点、征缴不漏一人,发放不错一分。 该办法的实施,将使真正意义上的人人享有养老保障、提升百姓幸福指数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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