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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时限从何算 丹徒仲裁来帮忙

2018-07-05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最近胡平国很郁闷,本来好端端的日子,就被一个小小的木屑给弄得一团糟。10月17日,胡平国进入了一家企业,从事工程现场的指挥调度工作,正当结婚没多久的他还在为此欣喜时,却遇到了飞来横祸。11月8日,就在他一大早检查施工现场时,一个小东西飞进了眼睛里。当时就觉得眼睛一疼,还以为是沙子迷进去了呢!哪当回事儿哦!小胡闭眼睛揉眼睛,折腾了好一阵子也没用,直到午休时,工友发现他的眼睛已经红得很厉害了。才进单位的,为这点小事请假不值当。于是小胡便中午去了趟药房配了瓶眼药水,可事与愿违,一直到11月17日,小胡觉得肿胀得厉害,看东西都模模糊糊的,并且还有头晕的症状,万般无奈下,只得到中医院去治疗。检查结果一出来,小胡觉得有点晕。他的眼内有一个小木屑,症状也都是由于这看来不起眼的木屑引起的。单位在得知情况后立即为他报销了全部的医疗费用。就在小胡觉得问题都解决的时候,新的问题又来了。当时没想到啊,就觉得医药费都报销了还能怎么样,哪儿想得到什么工伤认定,后来听朋友说才知道还要让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的。由于小胡进入单位没多久,还未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因此在申报工伤时,单位采取了消极的态度。为此,小胡在12月12日来到丹徒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咨询。得知,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30日必须申请工伤认定。可小胡的问题就来了,当日距事故伤害超过30日了,自己是否超过时限了呢?丹徒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接待的强维通过与小胡的进一步沟通了解,得知其虽然距事故伤害已经超过了30天,但距离他得知自己受到伤害却未满30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于其沟通后,丹徒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立即与其单位取得了沟通,在12月16日为其解决了工伤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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