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11月9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门口,保安拦住陶闯说,公司刚下了通知,他不能再进这个门。原来,陶闯是在该公司顶岗实习期间受伤的大学生,他想为自己受伤讨个说法。那么,他是否有权要求工伤赔偿?他该向企业还是学校提起赔偿?受害者: 工作场所受伤,应按工伤赔偿。怕离开工厂,工厂不认帐。陶闯今年21岁,就读于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08级生物制药班。今年7月,生物学院生物工程系组织该班30名学生到南少林药业顶岗实习。8月27日上午,陶闯在和该厂职工一起搬运空瓶子时,液压车突然失压,车上的瓶子砸在了陶闯左脚大拇指上。经诊断为左足第一趾粉碎性骨折及左足第一趾甲床撕脱。住院16天后,陶闯回到药厂。陶闯认为,他受伤是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里,药厂应按工伤赔偿。但公司副总经理陈炳岩告诉他,应该由学校出面来和药厂商谈赔偿事宜。生物工程系负责人则建议等到他的伤彻底恢复再说。10月20日,生物学院的学生们都到其他工厂实习去了。陶闯选择了留在厂里。 从10月20日开始,厂里就断了我的伙食。如果离开了药厂,学校又不帮我,就没地方讨说法了。厂方: 学生不能赖在厂里,补偿事宜要公对公。对于陶闯的说法,南少林药业又是怎么看的?陈炳岩认为,陶闯受伤后,公司尽了最大的努力帮助治疗。 如果要赔偿,也应该是学校和公司之间公对公的事,何况他伤又不重。该公司办公室主任袁恩光则认为陶闯工伤赔偿的提法不准确,应该是困难补助或营养费补偿之类的,而且 条件不能太高。那么,药厂为何不让陶闯继续吃住了呢?袁恩光告诉,那是因为同学们离开后,药厂不可能为陶闯单独开伙。10月29日,生物学院以文件的形式告知药厂,陶闯必须在11月5日前回校报到,所以药厂就在11月9日让陶闯搬离公司。学校: 学校和学生及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下文要求回校是学生管理的正常形式。生物学院生物工程系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老师表示,学校希望陶闯等伤情稳定后再替他向药厂商谈工伤赔偿的问题。这位老师说,在实习开始前,学校和学生及其家长已经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在和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中,也明确学生在实习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伤或意外伤害事故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至于下文让他回校,该老师表示,这是学生管理的正常方式。人社部门: 现行法律对实习学生法律权益保护上是空白。据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曹岁明介绍,我国法律对实习期受伤学生的权益追索发生过变化。1996年原劳动部颁发了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其中第61条提到: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2003年国务院公布了 《工伤保险条例》,代替了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可 《工伤保险条例》中却不再提到实习期受伤学生的权益追索。据曹岁明介绍,在校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校生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和 《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法律专家: 学校和企业负有连带责任,实习生可以通过民事损害诉讼来获得赔偿。《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韩智力认为,在陶闯案例中,学校和企业均负有相应的连带责任,学生可以通过民事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谈到是否有更好的办法来减少这类纠纷时,韩智力说,企业平常应提升安全防护,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同时,为了降低风险,减轻企业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已经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探索构建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体系,不仅关系到学生群体利益,而且也是敏感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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