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23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南通市市区医疗救助办法》已正式出台,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1年,南通出台了《南通市市区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实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从2011年到2015年,困难群众个人医保范围内自负部分救助比例从开始的50%提高到现在的70%,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6万元。据统计,从2011年至2015年,共救助49.6万人次,市级财政投入救助资金1.046亿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类人群增入救助范围
了解到,共有七类人群被纳入救助范围,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主要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血友病、失代偿期肝硬化、骨结核、肺结核、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偏瘫丧失劳动能力者等;其他应当给予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拓展了《暂行办法》的救助对象人群,在原来的“农村五保对象”的基础上,增加“城市三无人员”合并为“特困供养人员”。将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持一、二级精神残疾证患者都纳入医疗救助对象。
享受医疗救助对象的人员应如何认定?市民政局救灾救助处处长吴雪松介绍,不同人群须由不同部门认定,如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由市总工会核定,低收入家庭中持一、二级精神残疾证患者由市残联认证,其他对象由各区民政部门认定。
住院治疗救助上不封顶
从2009年我们国家全面深化医改以来,“四险+一助”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四险”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保险,“一助”就是医疗救助,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市民政局局长金元介绍,在《暂行办法》实施的过程中,南通不断提升困难群众个人医保范围内自负部分的救助比例,从刚开始的50%提高到现在的70%,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然而,民政部门发现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的救助不足,整体医疗救助水平仍然偏低。如,对重特大疾病的救助仍然无法满足苦难群众实际治疗中的需求。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新出台的《南通市市区医疗救助办法》取消了住院救助封顶线,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的孤儿、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儿童,在享受医疗救助后,可向慈善组织申请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
门诊补助最高放宽至5万元
门诊自负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方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人、重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其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年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救助比例为70%。
1至6级残疾军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予以全额补助;未参加工伤保险,又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无力支付的7至10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其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予以全额补助。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门诊医疗费用按75%补助,年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
血透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虽然不需要住院,但需长期服药或在门诊进行治疗,费用昂贵且治疗周期较长,让不少困难家庭不堪重负。吴雪松介绍,新出台的《办法》将这类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年度累计提高到5万元,基本可以保障这部分患者的日常治疗需求。
买房,摇号,落户,孩子入学都受社保影响,无忧保作为业界领先的个体社保自助缴纳平台推出全国社保代缴服务,保你社保不断缴。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