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一个有着很多小吃的地方,一个独具特色的地方。为了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广州去年下半年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进行了调整。
现广州地税局提醒您,从2013年1月起至6月缴费比例恢复至2012年6月各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即按规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今后仍按现行的规定执行。
如您对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电咨询:12366-2,或者您也可以登陆广州地税局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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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申请广州工伤保险待遇需注意:职工所在单位,应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日后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之日前的工伤待遇由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