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江苏省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获悉,该县将对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进行调整。
据悉,随着《社会保险法》和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增多,标准提高,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增长较快,基金运行压力不断增大。江苏省阜宁县为促进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实现健康运行,决定对全县工伤保险缴费基准费率进行调整。
此次基准费率调整的范围为该县所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具体调整如下:一类行业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上调为0.8%,二类行业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上调为1.6%,三类行业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上调为2.4%。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后,部分用人单位的浮动费率仍按该县人社局关于《盐城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精神执行。(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