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文件精神,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江西省遂川县医保局积极做好费率调整的前期工作,根据文件规定的行业风险类别的八个分类拟对400多个参保单位的费率进行调整。该局提前利用QQ群向各参保单位发布工伤费率调整通知,提醒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在12月15日以前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到医保局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行业划分类别重新核定工伤缴费费率。
此前工伤保险费率分为三类,调整后,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调整后的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八类标准。其中,最低标准由0.4%降低至0.2%,最高标准由2.0%降低为1.9%。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调整后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更趋科学严谨,在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的同时也将对激励企业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伤保险基金收支平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江西省遂川县医疗保险局 罗来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