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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事业单位员工也享有工伤保险喽!

2016-09-29 08:00:07 无忧保
近年来,安徽合肥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不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争取做到工伤保险全面覆盖。   近日,合肥工伤保险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据悉合肥市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即日起要参加合肥工伤保险。其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伤残补偿待遇、工亡补偿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待遇。   此次事业单位员工纳入工伤保险体系,是合肥工伤保险工作的一个进步。   名词解释:   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标签:   保险工伤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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