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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执行新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政策

2016-09-30 08:00:08 无忧保

  巴彦淖尔执行新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政策 近日,记者从巴彦淖尔市人社局了解到,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政策,一年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3000多万元负担。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将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一至八类基准费率,并适当降低工伤保险总体费率。将工伤保险风险类别和基准费率由原先的三类调整为八类,调整后的费率分别为一类(0.2%)、二类(0.4%)、三类(0.7%)、四类(0.9%)、五类(1.1%)、六类(1.3%)、七类(1.6%)、八类(1.9%)。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费率调整后,减轻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全年将为用人单位减轻3000多万元负担,但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此次费率调整是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不相同。费率标准可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按实际情况在其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浮动。


  据了解,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浮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标签: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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